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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岗位设置和聘任办法  

 

外国语学院

 

外国语学院〔201401

 

 

外国语学院2014---2016年岗位聘任办法

 

一、岗位设置原则

   1. 根据学校20142016年岗位聘任办法,结合外国语学院的实际情况制定外国语学院20142016年岗位聘任办法。

    2. 教师岗位设置

岗位设置分为3-9级(2级岗以上由学校聘任),即教授34级,副教授56级,讲师78级,助教9级。应聘教师可以向上应聘高一级岗位(既可在职称范围内,也可向高一级职称岗位应聘)跳岗比例占基本岗位的30%,其中向高一级职称岗位应聘数不超过10%。教师也可以高岗低聘。跳岗中四级跳三级1人,六级跳五级5人(不含六级跳四级2人),八级跳七级10人(不含八级跳六级5人)。 助教不得跳岗,不能完成完整聘期任务的人不得跳岗。跳岗原则如下:

   1)必须完成上一轮岗位聘任所规定的教学和科研工作量,考核合格。

   2)超额完成上一轮岗位聘任所规定的教学或科研工作量者优先考虑。年度考核优秀或聘期考核优秀者优先考虑。

   3)教学效果优良,无重大教学事故。

   4)最后由岗位聘任小组考评决定。

聘期内(不包括三、四、五级岗)横向经费4万元可替代核心论文1篇(只一次),只顶替核心论文,对超出的经费不奖励, 每年的前3名有效,以经费到帐时间为准。

教师应按《上海应用技术学院教师教学工作基本规范》中的要求完成教师各项基本工作并按聘任岗位职责完成相应任务。高岗教师应在各方面发挥骨干作用,在等同情况下,高岗教师应率先承担难度较大课程,包括承担开设新课的任务等。

 3.管理岗位设置(六级岗以上由学校设置):

   辅导员岗位按照《上海应用技术学院2014-2016年聘期岗位聘任办法》中设置五级岗1个,六级岗2个,其应聘条件和职责同《2014-2016聘期上海应用技术学院辅导员岗位应聘条件及岗位职责》其考核办法按《上海应用技术学院辅导员考核办法》执行。

办公室岗位设置:教学秘书岗位2个,行政管理岗位1个。其中设管理八级岗2个,管理九级岗1个,其具体职责根据外语学院管理工作内容而定。

4.岗位津贴与考核

    本次岗位聘期为3年,其岗位津贴按《上海应用技术学院2014-2016年聘期岗位聘任办法》中岗位津贴发放办法执行,人事代理人员按学校相关政策执行。考核办法按照“外国语学院2014--2016年聘期岗位考核办法”执行。

二、教师岗位职责和任务

三级岗职责和任务

1每学年独立、系统地承担2门课程的讲授工作,完成外语学院规定的平均教学工作量的80%(含实践实习和毕业论文),教学效果良好,无重大教学事故。

2. 在本学科国内外重要学术刊物(核心)上发表4篇学术论文(第1作者或通讯作者),其中至少2篇被著名检索系统收录(不含ISTP及会议论文EI。主编的著作教材(排名前五,只用1人次)、省部级及以上优秀教学成果奖(排名前三)、优秀教材奖、有授权的发明专利均可与论文等量计算。

3、承担纵向4.5万元,或横向科研经费累计9万元。超出的纵向经费1.5万元与核心论文1篇互换(只一次)。

4每年参加本科生毕业论文的指导工作,按要求完成3-5名本科生毕业论文的指导工作。

5掌握本学科的发展动态,领导或参与学科建设,指导和培养青年教师,进行学术方向及教育、教学方法的指导,聘期内为本学科教师或学生做3场学术报告。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完成外语学院分配的各项工作,并发挥骨干作用。

四级岗职责和任务

1、每学年独立、系统地承担2门课程及以上的讲授工作,完成外语学院规定的平均教学工作量的80%(含实践实习和毕业论文),教学效果良好,无重大教学事故。

2. 在本学科国内外重要学术刊物(核心)上发表3篇学术论文(第1作者或通讯作者),其中至少2篇被著名检索系统收录不含ISTP及会议论文EI)。主编的著作教材(排名前五只用1人次)、省部级及以上优秀教学成果奖(排名前三)、优秀教材奖、有授权的发明专利均可与论文等量计算。

3、承担纵向4.5万元、或横向科研经费累计9万元。超出的纵向经费1.5万元与核心论文1篇互换(只一次)。

4每年参加本科生毕业论文的指导工作,按要求完成3-5名本科生毕业论文的指导工作。

5、掌握本学科的发展动态,领导或参与学科建设,指导和培养青年教师,进行学术方向及教育、教学方法的指导,聘期内为本学科教师或学生作2场学术报告。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完成外语学院分配的各项工作,并发挥骨干作用。

   五级岗职责和任务

1、每学年独立、系统地承担2门以上课程的讲授工作,完成外语学院规定的平均教学工作量,教学效果良好,无重大教学事故。

2、聘期内作为第一作者在本学科国内外重要学术刊物(核心)上发表3篇论文。 主持1项校级以上(不包括校级)科研项目或教学项目与核心论文等量计算; 主持2两项校级项目与1篇核心论文等量计算。主编的著作教材(排名前五只用1人次)、省部级及以上优秀教学成果奖(排名前三)、优秀教材奖、有授权的发明专利均可与论文等量计算。横向经费不能与核心论文互换。

3、每年参加本科生毕业论文的指导工作,按要求完成2-5名本科生毕业论文的指导工作。

4、根据工作需要,担任教学研究小组组长、考试命题出卷、试题库建设、课题大纲编订等。

5、聘期内积极参加学校和外语学院的各项活动,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努力教书育人,认真完成外语学院所分配的各项工作,并发挥骨干作用。

   六级岗职责和任务

1、每学年独立、系统地承担2门以上课程的讲授工作,完成外语学院规定的平均教学工作量,教学效果良好,无重大教学事故。

2、聘期内作为第一作者在本学科国内外重要学术刊物(核心)上发表论文2篇。主持1项校级以上(不包括校级)科研项目或教学项目与核心论文等量计算。 主持2两项校级项目与1篇核心论文等量计算。主编的著作教材(排名前五只用1人次)、省部级及以上优秀教学成果奖(排名前三)、优秀教材奖、有授权的发明专利均可与论文(核心)等量计算。

3、每年参加本科生毕业论文的指导工作,按要求完成2-5名本科生毕业论文的指导工作。

4、根据工作需要,担任教学研究小组组长、考试命题出卷、试题库建设、课题大纲编订等。

5、聘期内积极参加学校和外语学院的各项活动,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努力教书育人,认真完成外语学院所分配的各项工作,并发挥骨干作用。

   七级岗职责和任务

1、每学年独立、系统地承担2门以上课程的讲授工作,完成外语学院规定的平均教学工作量,教学效果良好,无重大教学事故。

2、聘期内作为第一作者在公开出版物发表论文3篇。或在本学科国内外重要学术刊物(核心)上发表1篇学术论文。

3、每年参加本科生毕业论文的指导工作,按要求完成1-2名本科生毕业论文的指导工作。

4、积极参与外语教学改革,参与重点课程建设,参加学院组织的学术交流活动,在外语教学改革和重点课程建设中发挥中坚力量。

5、聘期内积极参加学校和外语学院的各项活动,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努力教书育人,认真完成外语学院所分配的各项工作,并发挥积极作用。

   八级岗职责和任务

1、每学年承担2门以上课程的讲授工作,完成外语学院规定的平均教学工作量,教学效果较好,无重大教学事故。

2、聘期内作为第一作者在公开出版物发表论文2篇。

3、积极参与外语教学改革,争取获得学校青年基金等项目,参加学院组织的学术交流活动,在外语教学改革和重点课程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

4、原则上参加本科生毕业论文的指导工作,按要求完成1名本科生毕业论文的指导工作。

5、聘期内积极参加学校和外语学院的各项活动,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努力教书育人,认真完成外语学院分配的各项工作,并发挥积极作用。

  九级岗职责和任务

1、每学年承担安排课程的讲授工作,完成外语学院规定的平均教学工作量,教学效果较好,无重大教学事故。

2、认真参加外语学院组织的青年教师业务培训活动,完成外语学院对青年教师实施的系列培养要求,特别是听课要求。

3、积极参加校、院、系组织的各项教学活动及集体活动,积极参加学术交流,争取获得市教委青年基金项目,努力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

4、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努力教书育人,认真完成外语学院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

 

                                           外国语学院

 

                                           201417

 

附件1  外国语学院2014-2016聘期考核办法

2014-2016聘期考核办法

一、年度考核

1、年度考核指按照2014-2016年教职工所聘岗位根据当年工作情况所进行的考核。按照岗位职责教师的工作包括教学、科研、社会工作等三个方面。

2、教师年度综合考核以教学、科研(参考)、社会工作等方面的完成情况为主要依据,以教研室为单位,在交流的基础上进行考核。考核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

3、教师应按照学院规定完成基本教学工作量,因病(大病、产假除外)、因事(学术假、公派出国除外)等一年内不能完成规定教学工作量的80%,除按学院两级管理规定扣减相应课时费之外,其年度考核院级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上报学校的考核等级由外语学院考核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年度考核暂不考核科研工作量。

4、年度考核基本合格者扣发当年校内津贴的10%,不合格者扣发当年校内津贴的20%,并视作下一轮聘任时的限制条件。对连续二个年度考核不合格者,按其与学校签订的“聘用合同书”中规定的有关条款处理,可以试聘、低聘或解聘。

4、党政正职年度考核等级由学校确定,副职及以下党政管理人员的年度考核由外语学院考核领导小组进行考核。

    二、聘期考核

1、根据岗位任务完成情况, 聘期考核设定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考核优秀者、合格者全额发放聘期校内津贴,并在下一轮聘任中,优秀者可以优先,合格者可以竞聘同级或上一级岗位。

2、聘期内连续两个年度学院考核为“基本合格”者,聘期考核原则上为“不合格”,并不得应聘下一轮同级及以上岗位,原则上不予聘任。 基本合格者扣发聘期校内津贴的10%,不合格者扣发聘期校内津贴的20%,并视作下一轮聘任时的限制条件。

3、聘期内的科研考核在2016年进行。职称内跳岗(即跳至三级岗、五级岗、七级岗)聘期内不能全部完成其岗位科研指标,其聘期内的岗位津贴扣发至原职称基本岗岗位津贴,其考核按原职称基本岗科研指标考核。由原职称跳岗至高职称岗位的,聘期内不能全部完成岗位科研指标,其聘期内的岗位津贴扣发至原职称基本岗岗位津贴,考核按原职称基本岗位科研指标考核。

职称基本岗(即四级、六级、八级岗位)的科研考核:聘期内不能完成所聘岗位全部科研工作任务,但已经完成超过50%以上,其考核原则上校级为合格,扣发聘期内岗位津贴5% 聘期内科研任务完成没有达到50%,扣发聘期内岗位津贴的10% ,校级考核为基本合格。并在下期聘任中不得跳岗。

  4、聘期内调离者根据聘任时间、教学科研等完成情况酌情扣发其部分校内津贴。

520142015年职称晋升的教师其聘期考核按照晋升后职称进行考核,2016年职称晋升的教师其聘期考核按照原有职称进行考核。